Jan

Thursday, June 30, 2011

不再见光死

那一天, 他牵起了我的手,走在人群中。
我是开心的。
原来我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
原来手,不是说牵就牵,说放就放。

小小的事,大大的感触。

如果不知道我们的过去,就不会明白我的心情。
7年,
有多少人会兜兜转转了7年才在一起?
就是我。

这段感情,我承认是自私了点,再不好听的话我也有心理准备去接受了,不会反驳什么,
因为我就是做了,我就是把他从她身边带走。
也许我伤了个无辜的女生,
但我也只是个普通人,不是什么圣人, 我也会有自己的贪念。
我不奢望每个人都能祝福我, 也不奢望每个人都谅解我这么做,
毕竟我是带罪者。

那段日子,
连看着对方都觉得是错的,都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在伤害她,
自己坏就算了,还拖了他下水,
我还真的很内疚。
不能安稳的睡着不能停下脑袋不然会想东想西的感觉真的很不好。

明白我的人我很感激,
我珍惜你们的祝福,珍惜你们说的每一句,
让我相信即使80%的人都不祝福,我还有你们这20%的鼓励,
告诉我我没有错,告诉我我做对了,告诉我我只是在争取自己想要的,
告诉我这是好事。

有些东西不是说努力就努力得来,
是你的就是你的, 不是你的怎么强求到最后只是一场空,
这是我所相信的,我所认同的。

感谢你,
诚实的面对一切,
给我的一切,
我珍惜我拥有的。

大大方方, 原来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可是终于我们不再见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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